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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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 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2022年2月5日  上海静安区房屋官司律师   http://www.zzfcjfls.com/

 宋,上海专业房产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

  由于建设工程涉及面广,不仅牵涉个人合法权益还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我国法律对其有明确的规定,从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都有相应的规定。那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呢接下来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主要是指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在承包合同;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中载明的工作范围,也包括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变更通知单中所确定的工作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之一,主要包括以下档案和资料;


  工程项目竣工报告


  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单;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实单;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调查和处理资料;


  隐蔽验收记录及施工日志;


  竣工图;


  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等;


  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3、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对建设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除具有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外,还应当有试验、检验报告。试验、检验报告中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用于工程的哪些部位、批量批次、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依据工程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对竣工工程进行检查和评定,符合规定的,签署合格文件。竣工验收所依据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人防工程、管道工程、桥梁工程、电气工程及铁路建筑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施工单位同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也是交付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


  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由方承担维修费用并赔偿损失。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书是施工合同的附合同。


  工程保修书的内容包括: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保修期;保修和保修金支付方法等。


  二、建设工程存在的问题

  招标投标不规范

  首先,承包、发包双方都有违背招标程序的行为。部分发包方在实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时,弄虚作假,将应该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采邀请招标的办法,排斥潜在的投标人;为了应对发包方的强势和压力,有些施工企业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在工程招投标中进行围标、串标活动。


  合同签订不平等

  发包方在签订合同同时,常要求承包方接受苛刻的合同条款。


  建设工程专家认为,中国的建设工程市场属于典型的卖方市场,这不但与建设工程的行业特点有关,而且是市场竞争的产物。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通过法律来提高建设工程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增强建设工程企业抗风险的能力。


  三、建设工程发包资质如何确定

  首先,应审查是否具备一个发包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具有建设工程项目的合法手续;


  其次,审查各种审批文件上的建设单位的主体是否与发包人的主体相一致。作为建设工程的发包人应具有合法性,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发包人。


  在建设项目的建设方主体资格上,我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还作出的一些具体要求的规定。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九规定:;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等,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从此规定可以看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具体开发项目时,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当然,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只有在开发项目主体资格合法的基础上作为发包人对外发包工程时,也才可能是合法的发包人。


  建设单位是需要有一定的建设工程的资质才能够进行建设相应的工程的,如果将建设工程分包给没相应资质的单位,可能会导致分包合同无效等情况。以上内容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我们都知道,水利工程造福人类,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水利工程相较于一般的工程而言划算是比较特殊的。那么,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的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及其相关问题。


   一、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分部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


  2.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3.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所有单元工程已完成;


  已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经评定全部合格,有关质量缺陷已处理完毕或有监理机构批准的处理意见;


  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4.分部工程验收工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检查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的要求;


  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5.分部工程验收的成果性文件是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


  二、水利工程质量验收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1、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水利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水利分部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分部工程所含的分项工程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水利单位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单位工程所含的分部工程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单位工程所含的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三、水利工程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1、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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